关于周**信访事项依法履职情况答复书

    发布时间:2022-08-08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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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等同志:

      您等于2022年8月1日通过来访反映其等是板桥镇中盛小区居民代表,举报小区边的**板材厂环保不达标,气味难闻,影响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的信访件,我局于2022年8月2日受理,并通过依法履职程序进行处理,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2022年8月2日上午,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联合板桥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安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

    经查,安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法定代表人:陈**;公司经营范围:纤维增强水泥板研究、开发、制造、加工;纤维增强硅酸钙板、无机板、氧化镁板硅酸盐防火板等加工、销售。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搅拌制浆、放浆制板、堆垛压制等环节正常生产,气味主要产生于蒸压釜排气环节,现场核查时蒸压釜没有排气,现场能闻到少量气味。

      该公司于2022年7月31日组织专家进行了验收咨询会,依据验收意见结合我局环境执法人员8月2日生产现场存在的环保问题,专家对该公司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该公司制定以下整改方案:1.整改工序:蒸压釜废气的收集及处理;(整改要求:蒸压釜废气由“三级冷却池+UV光解+二级活性炭+15米高排气筒”改为通过“三级冷却池+三级活性炭+15米高排气筒”。使蒸压釜废气中氨气、臭气浓度得到有效处理后排放。2.无组织废气管控措施及管理;(整改要求:蒸压釜泄压后静置一段时间后再打开蒸压釜门,使蒸压废气尽可能多进入冷却池,车间保持密闭,减少无组织排放。3.冷却废水处理;(整改要求:针对蒸压釜废气能入冷却池,废水中污染物浓度较高,已委托第三方进行取样分析,待水质监测报告出具后,根据水质检测结果,配备一台污水处理器,冷却废水经过处理器处理后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入市政污水管网)。

      目前,该公司按专家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8月底完成整改,我局将督查该公司做好整改工作。

        如您对上述处理意见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凤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凤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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